关于开展2013年深圳市“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和新区文明办,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区和各新区关工委,各区团委、各新区团工委,各区妇联、各新区妇工委(组织人事局群团科),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化我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3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为根本,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目标,通过评选一批在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美德少年”,充分展示我市广大未成年人以德修身、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成果,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明办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关工委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七彩年华•深圳市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季”执委会办公室(深圳青少年报社)
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市文明办负责“美德少年”评选工作的统筹策划、组织协调,协调活动宣传报道,筹措活动经费补贴;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美德少年”候选人的组织推荐以及“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校园宣传;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负责依托各级各类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做好评选活动以及“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七彩年华•深圳市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季”执委会办公室(深圳青少年报社)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执行和日常工作。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负责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成立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领导由各主办、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承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青少年报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院附楼5楼东,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3519524,15986778352,活动邮箱:szmdsn@126.com。
三、活动时间
2013年4月至12月
四、评选范围
凡年龄在6—17周岁的深圳市常住未成年人(含户籍和非户籍),均可参加评选。
五、评选标准
“美德少年”根据其事迹类型分为尊师孝亲、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等五类,具体标准是:
1.“尊师孝亲”美德少年: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真诚对待身边亲友。在家里主动分担家务,照顾家人;在学校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积极担当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
2.“助人为乐”美德少年:乐于帮助他人,为他人排忧解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
3.“自强自立”美德少年:生活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强,勇于承担责任,坚强面对困难与挫折,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吃苦耐劳、自强不息。
4.“诚信守礼”美德少年:为人可靠,信守承诺,遵纪守法,恪守公德,知书达礼,恭谨谦让,言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
5.“勤学创新”美德少年: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在课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和成果。
凡在上述某个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未成年人均可推荐。
六、评选程序
(一)筹备与启动(2013年4月):印发活动通知,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深圳青少年报社各报刊杂志和深圳文明网发布活动启事,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学校推荐(2013年5月—6月):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推荐工作。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6人,每位推荐人选分别填写《2013年深圳市“美德少年”推荐申请表》(附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初评(2013年7月—8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校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100名“美德少年”初步候选人名单。
(四)复评(2013年9月):活动组委会领导成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对100名“美德少年”候选人名单进行复评,确定30名“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名单。
(五)公示(2013年10月):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深圳青少年报社各报刊杂志以及深圳文明网对30名“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
(六)终评(2013年11月):活动组委会领导成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结合公示情况,对30名“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进行终评,确定10名深圳市“美德少年”,其余20名获得“美德少年”提名奖。
(七)总结表彰(2013年12月):活动主办单位为“美德少年”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品。本市主要新闻媒体、深圳青少年报社各报刊杂志以及深圳文明网对“美德少年”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组织开展“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我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贴近实际,注重实效。评选活动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实际,广泛听取未成年人自身的意见,使评选出来的“美德少年”为广大未成年人所普遍认可、普遍接受,发挥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动员广大未成年人发现、推荐和学习身边典型,使评选活动成为在未成年人当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本市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全市中小学校和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要积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站、校报校刊、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美德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关工委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10日
>>>下载附件:2013年深圳市“美德少年”推荐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