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编办、市人大办公厅、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市国税局、市国家安全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局、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平南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央、省文明委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以良好的城市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市文明委决定从2012年7月至10月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在全市开展“深圳市文明提升2012夏秋季行动”。现将经市文明委领导批准的《深圳市文明提升2012夏秋季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