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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重视科技和教育一样重视文化建设
发表时间:2020-11-2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体:[][][] [打印] [关闭]

深圳自2004年确立“文化立市”战略以来,打造了文博会、读书月等全国知名的文化活动品牌。图为文博会上,曲面屏展示的大湾区文化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观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圳要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深圳如何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11月24日下午,深圳市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委员、专家们分析了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文化建设的成就和优势,指出了深圳文化发展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积极建言献策。

  历时4个多月调研为深圳文化建设“把脉开方”

  今年7月开始,市政协启动“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重点调研,历时4个多月,发动60多名市区政协委员,在市内外组织实地调研座谈共计20余次,函调及电话咨询等向各方收集资料多次,最终形成1个总报告4个分报告,积极为我市文化建设“把脉开方”。

  在协商会上,深圳市政协文化文史委副主任尹昌龙代表总调研组发言。他表示,中心城市具有三种特质,引领、合作和特色。深圳要构建的是具有高度文化辐射力和吸纳力的城市文化,建设辐射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区域文化中心城市。

  “深圳自2004年确立‘文化立市’战略以来,历经多年培育,已结出累累硕果。”尹昌龙列举了我是文化建设的六大成果:打造了文博会、读书月等全国知名的文化活动品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具规模;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平台对产业发展支撑效应显著提升和文化消费增长强劲。

  与此同时,调研组也认为,深圳与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之间仍有一定差距,包括文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待改革完善;文化软件建设有待强化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活化利用有待增强;数字创意产业优势发挥有待激发;城市辐射力与吸纳力有待增强;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为此,总调研组提出传承城市精神铸造富有生命力的城市文化基因;像重视科技人才一样重视文化人才;提高国有文化设施运营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城市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活化利用;打造数字文化建设标杆城市;在国际交流中提升吸纳与辐射的中心功能;以及真金白银投入与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建设七方面21条建议。

  像重视科技教育一样加大财政对文化领域的投入

  “深圳目前在文化方面的投入力度与文化的战略支柱地位不相称。”尹昌龙说,具体表现在总体规模偏小,2019年深圳市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投入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仅1.3%(北京5.6%、上海3.7%)。另一方面,深圳财政投入上重科技轻文化。2019年,深圳市财政在科技和文化方面的支出在支出总额中的占比差距达到15.5个百分点,而北京、上海、杭州的占比差距仅为5.1、4.2、7.7个百分点。

  尹昌龙建议,要对标国内文化中心建设投入比重,加大文化领域财政投入,同时,提高市财政投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对标科学技术与教育支出增速,积极推动文化建设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尹昌龙还提出,应优化财政投入方向,加大对文化“软件”建设的扶持力度:“深圳在文化‘硬件’建设上体现了对标国际水准的眼光和追求高规格高品质的魄力,但在文化‘软件’的内容建设方面,存在缺乏同步规划培育、专业运营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加强城中村文化保护

  城中村,是不少来到深圳创业、就业的年轻人的第一落脚点。市政协常委王富海列举了一组数据:深圳的城中村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6,租赁住房约占全市总租赁住房70%,城中村人口也占全市总人口的60%-70%。“城中村是自发组织的、有活力的、成长的‘第二个深圳’。”

  王富海认为,应该尽可能多地保留城中村,在此基础上明确将综合整治作为城中村更新的常态制度,并赋予城中村更多的文化职责,最终将城中村文化氛围培育出来。

  同时,王富海建议,要为深圳城中村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目前,应该按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去重视、保护城中村,指引它的改造,未来城中村在我们的呵护下一定会成为我们深圳最有价值、最有魅力的名片地区。”王富海说。

  “一园一议”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产业集聚区。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曙成认为,产业集聚能够为城市区域发展中的人才、资本、消费、产业等要素带来几何倍数增长的外溢效应。“深圳要不断提升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层级,加快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意群体和企业提供相匹配的空间、技术、政策的支持。”

  李曙成建议,针对不同园区的产业门类,“一园一议”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对于创意者主导的园区,要引导其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并避免过度开发,保持相对低廉的租金水平;对于企业主导的园区,要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园区从租金模式向股权投资模式转变;对于依赖特定资源的园区,要注重资源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让深圳文化产业园区的空间聚集和价值聚集发挥更大的外溢效应。

  立法保障让古建筑真正“活起来”

  深圳有一处古建筑在投资7000万元后,改造成博物馆,但是因为消防审批无章可循,至今未拿到博物馆牌照,无法对外开放。

  市政协委员黄玲以这一例子,提出深圳古建筑活化利用消防审批制度缺位的窘境。黄玲建议,文物管理部门与住建部门共同出台针对文物古建筑活化利用后的消防审批制度,尝试突破一般性的消防标准要求,借助水幕、防火卷帘、智能预警系统等技术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同时,黄玲表示,深圳拥有特区立法权,尽早启动制定《深圳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对全市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全面分级分类,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保护。同时,建议借鉴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出台深圳有关古建筑活化利用消防审批办法。

  委员呼吁:文艺人才引进不能“一刀切”

  部门回应:改变对人才“马拉松式”评价,实施“分赛道”评价

  “深圳吸引文艺人才的优势正在不断弱化!” 专题协商会上,市政协委员梁宇呼吁,文艺人才的引进标准不能和其他人才一样“一刀切”,应该有分类标准,从而让深圳加快推进区域文化中心建设有更多的人才支撑。

  梁宇表示,当前,全国各地都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文艺人才,深圳在收入、福利待遇、住房等方面优势不算强。与此同时,人才认定标准滞后,人才认定标准重科技、轻文艺,全国文联艺术类的最高奖项全部列入后备级的人才队伍,不能列为领军人才。

  另一方面,文艺人才引进机制不活,没有考虑到文艺人才等特殊性,对人才认定还是以学历、年龄为准。文艺人才激励机制不足,深圳没有市级文艺奖项;以及文艺人才培养机制缺失,目前深圳文艺人才培养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缺乏文艺人才专项培养计划。

  “文艺人才认定政策避免‘一刀切’!”梁宇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文艺人才引进政策及配套措施,特殊才能要实行柔性的“特殊政策”,制定扶持、留住优秀文艺人才的配套优惠政策。同时,财政加大对文艺人才培养资金的投入;实施优秀文艺人才的宣传推广规划等等。

  对此,副市长吴以环在现场回应时表示,我市将完善文化人才的认定标准和引进办法,完善柔性引才的新机制,大力引进文化、艺术、影视、演艺等急需的人才,充实基层文化力量。

  深圳市人才工作局局长张林也提出,当前,深圳的人才发展整体态势以及人才政策正在整体升级和优化,正在由过去的政策引才走向现在的环境引才,未来将走向文化引才。

  同时,针对文化人才的引进标准问题,张林表示,深圳现在要对人才进行分赛道管理,改变过去“全民马拉松式”的人才评价,改为“锦标赛”评价,科技类、医疗类、中小学老师有各自的评价,文化、艺术、体育类的人才也有自己的评价。

  “不同类别的人才有不同的评价就会更客观,就会有百舸争流的局面。”张林表示,如何更有效地制定文化体育艺术类的人才标准是下一步人才工作优化升级的核心任务。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

责任编辑:陈昕辞